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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第一!拍X光未给受检者穿防护服,医疗机构被罚,网友:我也没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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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家福肉干热搜第一!拍X光未给受检者穿防护服,医疗机构被罚,网友:我也没穿

4月30日,“放射科未给受检者穿防护服医疗机构被罚”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讨论。

X射线影像检查是一项广泛开展的放射检查项目,俗称拍片。常见的X射线影像检查设备包括以下几种:CT机、DR摄片机、牙片机。

X射线辐射对人体具有一定的损害,放射诊疗机构在开展放射检查或诊断过程中须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否则可能面临被罚。

近日,浙江舟山岱山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放射科有2名受检者正在进行X射线影像检查,现场均未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来源:舟山市卫健委

执法人员随即对开展放射影像检查的放射诊疗人员进行了询问,该名人员当场承认,由于病人较多,防护服穿脱不便,为图操作方便,未提醒受检者穿戴防护服后再进行相应的放射检查。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确认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人员在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存在未按规定对进行医疗照射的受检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的违法行为,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对该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理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消息一出,天南海北的网友都炸了锅,纷纷表示自己从没听说放射影像检查还需要穿戴防护服。不少网友也担心,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已经接受的放射影像检查是否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类似案例时有发生。就在本月19日,长沙疾控官方微信就公布了某医院开展放射诊疗时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被处罚的消息。

长沙疾控称,执法人员对长沙某综合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正在给受检者刘某拍摄胸部CT,受检者没有穿戴任何防护用品,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医院立即整改,并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锦观新闻报道,目前大多数医疗检测设备的放射量比较小,对人体的危害也很低,总体来说是比较安全的。但基于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接受放射诊疗时应当穿戴防护服。

卫生监督部门提示:

医疗机构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遵守最优化防护原则,做好受检者非投照部位敏感器官和组织的防护。比如X光、DR、CT这类检查都有X射线,医务人员需提醒受检者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或使用移动防护屏。此外,核磁共振检查不是X射线检查。

作为受检者,一是留意机构资质,了解机构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二是观察标识,放射诊疗场所防护门外指示灯灯亮时勿在警示线内停留;三是接受放射诊疗前可以提前查看防护用品穿戴指导图,询问医务人员穿戴部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避免需要医疗照射的部位被遮挡。个人防护用品一般包括铅帽、铅围脖、铅裙等,主要为辐射敏感器官提供射线屏蔽。

孕妇、育龄男女应尽量避免X光检查,尤其是会让其腹部、骨盆或性腺受到照射的检查。对儿童进行放射检查时需加强对性腺、眼晶体等部位的屏蔽防护,比如在拍摄胸部时可以根据检查情况用铅衣遮盖中下腹部,用铅围脖防护患儿甲状腺。

深圳卫健委此前提示,除了受检者在检查时,要按医生要求穿戴相应的铅防护用品,做好防护外,还要注意这些:

一般每人每年在健康体检中,放射检查不超过1次;

检查时尽量配合医生;

不滞留在X线检查室;

病人在做X线检查时,家属或亲友最好不到检查室陪伴。除非受检者需搀扶着挽着的,可向工作人员要求穿戴铅衣,以减少辐射。

编辑|卢祥勇 杜波

校对|段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沙疾控、锦官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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